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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字〔2015〕 64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年07月08日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2015学年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见附件1),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素质评价阶段(7月初至9月23日)
(一)2012级本科生素质评价工作
    7月初至9月7日,进行前期准备。请各学院(含研究院,下同)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试行)》(校发〔2012〕122号,以下简称《素质评价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学生素质评价细则与评价标准,选定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组织学生准备好素质评价的相关依据材料。各有关部门需在9月7日(周一)前提供与学生素质评价的相关数据材料,由辅导员根据“同类工作取高不累加”的原则进行审核汇总。
    7月8日至9月7日,开展学生自评。7月8日(周三)上午8:00系统将开启自我评价功能,2012级本科生可以开始进行自我评价。9月7日(周一)上午8:00系统将关闭自我评价功能,学生自评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9月7日至9月8日,组织班级评议。9月7日(周一)上午8:00系统将开启2012级本科生班级评议功能,班级评议小组开始进行评议。9月8日(周二)晚上8:00系统将关闭班级评议功能,班级评议结束。
    9月8日至9月11日,学院内部就学生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及报送。9月8日(周二)晚上8:00系统将开启计算功能。各学院需在学院内部就学生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通过系统的计算功能生成2012级本科生素质评价成绩,做好素质评价结果的院内存档和报送工作。9月11日(周五)中午12:00系统将关闭计算功能,2012级本科生素质评价阶段结束。
    请各学院在9月11日(周五)下午5:00前将2012级本科生2014-2015学年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前三年素质评价总成绩及排名、前三年组织管理能力单项总成绩及排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纸质版均需要学院学生工作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xsk@cufe.edu.cn。若本单位对学生素质评价细则与评价标准有调整、补充或修改,请同时报送。
(二)2013级、2014级本科生素质评价工作
    9月7日至9月11日,进行前期准备。请各学院根据《素质评价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学生素质评价细则与评价标准,选定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组织学生准备好素质评价的相关依据材料。各有关部门需在9月11日(周五)前提供与学生素质评价的相关数据材料,由辅导员根据“同类工作取高不累加”的原则进行审核汇总。
    9月12日至9月14日,开展学生自评。9月12日(周六)上午8:00系统将开启自我评价功能,学生可以开始进行自我评价。9月14日(周一)晚上8:00系统将关闭自我评价功能,学生自评结束。
    9月14日至9月18日,组织班级评议。9月14日(周一)晚上8:00系统将开启班级评议功能,班级评议小组开始进行评议。9月18日(周五)晚上8:00系统将关闭班级评议功能,班级评议结束。
    9月18日至9月22日,学院内部就学生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及报送。9月18日(周五)晚上8:00系统将开启计算功能。各学院需在学院内部就学生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通过系统的计算功能生成学生素质评价成绩,做好素质评价结果的院内存档和报送工作。9月22日(周二)晚上8:00系统将关闭计算功能,素质评价阶段结束。
    请各学院在9月23日(周三)下午5:00前将学生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报送方式同上。若本单位对学生素质评价细则与评价标准有调整、补充或修改,请同时报送。
二、奖学金申报及评定阶段(9月24日至9月30日)
    9月24日(周四)上午8:00系统将开启奖学金(包括全面发展奖学金和各单项奖学金)申报功能,2012、2013、2014级本科生可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121号,以下简称《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本人素质评价成绩申请相应的奖学金。同一人可以同时申报全面发展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但单项奖学金只能申报一种。本人未申报的,将不予以评定奖学金。
    9月25日(周五)晚上11:00系统将关闭奖学金申报功能,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奖学金申报,逾期无法补充提交。
    各学院按照《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本单位学生申报的奖学金信息进行评审,并将评定后的奖学金名单在学院内部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请各学院在9月30日(周三)下午5:00前将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管理科,报送方式同上。
    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素质评价和奖学金评定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是有序衔接、不可逆转的。其中,在素质评价阶段是分年级进行的,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不再开启系统或延长期限。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素质评价办法》要求,本着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2014-2015学年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联系人:钟俊杰  杨茜毓
电  话:62288329
邮  箱:xsk@cufe.edu.cn
地  点: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102室
特此通知。
 
 
附件: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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