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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字[2016]76号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班级工作助理选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1月14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班级工作助理队伍(以下简称“三支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确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学校将开展“三支队伍”选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京教工〔2013〕26号)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校发〔2009〕123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暂行办法》(校发〔2007〕34号)及《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班级工作助理管理办法》(校发〔2007〕38号)相关规定,开展“三支队伍”选聘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辅导员选聘条件
     1.在岗在编;
     2.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相应的学科专业背景,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4.熟悉教育规律,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文化素养,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班主任选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热爱学生工作;
     3.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熟悉教育规律,具有比较广博的知识和良好的文化素养,并具有创新意识;
     5.身体健康,乐观向上,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人格魅力。
     (三)学生班级工作助理选聘条件
     1.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综合素质优秀,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或者预备党员;
     3.学习成绩优良;
     4.工作责任心强,有很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
     5.做事“公平、公正”,原则上要有做学生干部的经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需严格按照选聘条件开展“三支队伍”选聘工作,提出拟聘人选(含双培班),报学生工作部审核、确认。
     (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要求专职辅导员应具备学校正式编制;要求每个班级需配备一名班主任,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都要从事一定时间的班主任工作;要求一年级班级配备学生班级工作助理,各单位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为二、三、四年级班级配备学生班级工作助理。
     (三)各单位要及时开展2016年新生辅导员、新上岗辅导员、新上岗班主任以及新上岗学生班级工作助理培训工作,确保新生教育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帮助新上岗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班级工作助理更好地适应岗位工作。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填报《2016-2017学年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班级工作助理信息统计表》(附件1)和《2016-2017学年队伍配备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9月2日(周五)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102室,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6室),电子版发送至         xuesheng@cufe.edu.cn
 
     附件:
     1.2016-2017学年本科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班级工作助理信息统计表
     2.2016-2017学年队伍配备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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