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预科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预科生、本科生资助工作,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9〕123号)文件精神,助学服务中心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在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学生,无需进行困难认定动态调整;

(二)家庭经济出现实际困难、需新申请认定的学生,于2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请工作,学生登录学校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填写相应问卷及申请信息并提交,完成网络申请工作,下载Word版《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困难认定申请表》);将个人的《困难认定申请表》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烈士子女及孤残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学院、研究院(含北京学院,下同)辅导员或班主任处。

(三)本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变化需调整等级的或因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况需要取消认定的,请学院、研究院于2月25日前联系助学服务中心将原有学生申请材料退回后,开展相关工作。

(四)各学院、研究院完成认定审批工作。经各学院、研究院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8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审批工作,即进入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完成网上审批,同时将填写准确、完整的《中央财经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情况汇总表》(简称“认定动态调整汇总表”)以及《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助学服务中心邮箱zhuxue@cufe.edu.cn

《认定申请表》和《认定动态调整汇总表》等纸质材料待学生返校后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请相关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各学院、研究院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议、公示、审批,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学院、研究院要做好困难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保密性。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申请和享受资助项目的基础,各学院、研究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和工作规范进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特此通知。

助学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琳琳  冷文慧

联系电话:62288502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9〕123 号)

2.《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中央财经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情况汇总表》

4.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使用手册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人员使用手册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1年2月23日

 

版权所有: 中央财经大学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