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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雏鹰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雏鹰助学金管理规定》、《关于开展2020年度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发〔2020〕186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学生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2021学年雏鹰助学金评审工作。本学年雏鹰助学金可资助学生10人,资助金额为4000元/人,现将助学金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一)经学校助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已获批国家助学金者;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大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心态乐观,积极向上,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四)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努力掌握所学知识,第一学期必修、限选课成绩总成绩本系排名前三、且任选课考试无不通过课程;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学校或学院的各种文体活动和学术活动,上学期参加各项志愿者活动累计10小时(含)以上。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提交《2020-2021学年雏鹰助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限1页A4纸单面打印,申报内容中涉及的成绩、社会活动经历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复印件形式附在申请表后方,用订书钉在左上角装订。申请表需由本人手写签名后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同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及报送材料

各学院需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汇总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信息,按推荐顺序填写《中央财经大学2020-2021学年雏鹰助学金学生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各学院应于5月28日上午11点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按推荐顺序填写的学院申请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学生处(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2;沙河校区师生事务服务大厅18号窗口)。《汇总表》电子版材料按附件模板格式发送至zhuxue@cufe.edu.cn;

(三)材料复核及评审

学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提交本科生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评审组评审。

(四)结果公示及审定

评审工作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评审工作组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奖助基金项目审定委员会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校级本科生社会性奖助基金项目覆盖面广、关注度高,且本次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各学院在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审核关,如实上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各学院在做好评审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将本次评审工作作为学生资助育人的实践教材,激励广大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回馈,为国奉献,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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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8号工位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2020-2021学年雏鹰助学金学生申请表

2.中央财经大学2020-2021学年雏鹰助学金学生申请情况汇总表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处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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