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深化落实,提升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和《高校辅导员》杂志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我校组织参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辅导员及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评选时间
2015年10月-11月
三、申报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相关,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四、评选程序
1.个人或集体申报
请有意向参评的老师于11月6日(周五)下午4点前,完成参评论文、《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及《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2)的报送工作,其中《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中“单位审核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两栏不填。
研究生辅导员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410室),电子版发送至
yjsgl@cufe.edu.cn。其他参评老师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201室,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6室),电子版发送至
xuesheng@cufe.edu.cn。邮件主题格式:“姓名(课题组名)+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
2.专家评审
学校将组织校内相关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1-3篇优秀论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由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3.名单公示
4.公布结果
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
五、相关说明
1.此次论文评选拟设一等奖2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
2.报送论文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处理。
3.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4.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5. 获奖论文第一作者/课题组主持人将参加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论坛拟于12月中下旬举办)。
6.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联 系 人:刘 婷 吕玉兰
联系电话:62288236 61776665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 希
联系电话:62288349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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