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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字[2016]88号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的通知
时间:2017年01月14日 点击: 次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全面了解我校2016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准确分析和把握当前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生处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于近期开展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为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普查对象
2016级全体新生(全日制),包括本科生、双培计划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 普查形式
以学院(研究院、中心)为单位,组织学生到机房填写心理测评系统。
三、普查安排
(一)沙河校区
测评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周六),测评地点为沙河校区学院楼4号楼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102、105、106室,具体安排详见《沙河校区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附件1)。
(二)学院南路校区
测评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周三)下午,测评地点为学院南路校区电教楼404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南路校区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附件2)。
四、普查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按照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测试,确保测试及时、准确、全面。
(二)学生要听从老师安排,有序进行测试,测试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作答,如果测试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学生本人情况,会影响心理评估的结果。
(三)部分大一新生于10月29日(周六)参加体质与健康测试,为避免时间冲突,中心于当日上午、下午专门为这些同学安排了心理普查的时间段,详情见附件1。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2288104、61776667
特此通知。
附件:1.《沙河校区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
2.《学院南路校区2016级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
学生处
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6年10月21日
上一条:
学字[2016]86号关于2015-2016学年本科生全面发展奖学金及各单项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
学字[2016]89号关于聘请2016级本科生成长导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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