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07日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减免学费办法》(校发〔2011〕39号),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减免学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无违纪违规行为且学习成绩良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申请(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和书法学专业除外):

  (一)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对象;

  (二)父母双亡或单亡,无其它经济来源和直系亲属资助;

  (三)父母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其他经济来源;

  (四)本人残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五)其它特殊情况经学校认定应予减免者。

  二、减免范围

  (一)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学校有关部门收取的其他杂费;

  (二)减免学费根据不同情况分为全减和减半两种。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人登陆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学费减免模块进行申请;

  (二)各学院、研究院学工办负责人根据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批;

  (三)学院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由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

  (四)申请人均需提供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纸质版),陈述家庭主要经济情况和申请理由。本学年未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申请人需提供经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已参加认定的申请人无需提交;

  (五)各单位于2018年5月16日(周三)11点前,将本单位已完成系统申报的学生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及《中央财经大学减免学费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助学服务中心(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2室或沙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事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工作;

  (二)申请人在学生工作系统内申请和提交纸质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参加评审。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张老师  冷老师

  联系电话:62288502  61776668

  

  附件:

  1、减免学费-学生使用手册v1.2

  2、减免学费-审核人员使用手册v1.2

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

2018年5月7日

版权所有: 中央财经大学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