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9〕123 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助学服务中心将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均含2023级新生)。
二、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
1. 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
(1)2022-2023学年未进行认定、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认定的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请于9月6日前登录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务必认真、完整填写调查问卷及申请信息后提交,完成网络申请工作;下载Word版《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打印。
(2)2022-2023学年已认定的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如本学年家庭经济情况无变化,无需重新填写《困难认定申请表》,直接进入班级民主评议环节;
(3)2022-2023学年已认定的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如家庭经济情况变化需调整等级的,请联系辅导员在学工系统中退回原《困难认定申请表》,于9月6日前完成网络申请工作,下载《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打印。
(4)2022-2023学年已认定的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如因家庭经济情况变化无需进行困难认定,或因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况需取消认定的,请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核实学生实际情况后,在学工系统中将《困难认定申请表》退回学生本人,并在《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以下简称《困难认定汇总表》)中予以备注。
2.2023级预科生和全日制本科生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23级预科生和全日制本科生,请于9月6日前完成网络申请工作,下载《困难认定申请表》并打印。
3.申请认定及认定等级调整的学生,将个人的《困难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烈士子女及孤残等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辅导员处。
(二)学院审批
经各学院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审批工作,进入校园门户——个人站点——学工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完成网上审批:
9月18日前,根据公示结果完成2023级预科生和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的认定结果审批,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经审批通过的《困难认定汇总表》。
(三)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9月18日上午11:00前,各学院将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的新申请学生和困难等级调整学生的《困难认定申请表》、《困难认定汇总表》(全部)纸质版以及其他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助学服务中心。
(四)助学服务中心审核
助学服务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认定结果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认定结果并发送至各学院。
三、工作要求
(一)请参加认定的预科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格按照认定工作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议、公示、审批等环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学院应确保将认定工作及时告知新入学的2023级预科生和全日制本科生,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认定工作,为后续资助工作开展做好准备。
(三)学院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保存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在存档时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保密性。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申请和享受一系列资助项目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和工作规范进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特此通知。
助学服务中心联系人: 冷文慧
联系电话: 61776668
地 点: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2室
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09室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9〕123号)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使用手册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人员使用手册
学生处
2023年 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