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强化对辅导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央财经大学辅导员督导制工作办法(试行)》(学字〔2016〕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辅导员督导工作考核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段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二、考核内容
(一)是否成立本单位的辅导员督导组,对本单位的初、中级辅导员开展个案督导、成长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
(二)是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督导工作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院内集体督导工作,每月至少对本单位初级辅导员进行一次院级督导;
(三)是否为新上岗的辅导员的配备一名院级(含研究院,下同)督导师,院级督导师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高级辅导员担任;
(四)是否按照学校安排,组织本单位辅导员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督导活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如实填写本单位的《辅导员督导工作记录考核表》(见附件),由本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10月26(周四)下午4: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发展办公室(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13室,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uefaban@cufe.edu.cn。
联系人:魏静怡、刘婷联系方式:61776663
附件:学院(研究院)督导工作记录考核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