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10月17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

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校发〔2017116号)文件精神,各单位进行了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经认定,本学年全校共有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1797人,其中,困难学生952人,特别困难学生845人。

助学服务中心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预算和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额度,结合我校本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制定了《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方案》)。请各单位依据《方案》进行名额分配,组织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等级,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现将补助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经各单位和助学服务中心认定的2017-2018学年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认定等级为特殊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补助或学校经济困难学生一等补助,认定等级为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二等补助或学校经济困难学生二等补助。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网上申请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系统”(http://10.13.6.112:8090/login.do),点击“学生管理”,首先进入“学生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界面,全面完善个人信息(必须步骤),标“*”的为必填项;然后进入“奖助贷管理——助学金管理——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界面,点击“申请”完善相应申请内容并保存。

2、申请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系统”(http://10.13.6.112:8090/login.do),点击“学生管理”,首先进入“学生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界面,全面完善个人信息(必须步骤),标“*”的为必填项;然后进入“奖助贷管理——助学金管理——助学金申请”界面,点击“申请”完善相应申请内容并保存。

(二)学院、研究院网上审核

各学院、研究院根据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和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在学生工作系统中审批学生申请。

1、审核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以各单位账号登录“学生工作系统”(http://10.13.6.112:8090/login.do),进入“奖助贷管理——助学金管理——国家助学金院系审批”界面,点击申请人数,选中相应学生审核其信息准确性,如无误则在国家助学金“等级”、“审批结果”处进行审批。

2、审核申请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学生信息。以各单位账号登录“学生工作系统”(http://10.13.6.112:8090/login.do),进入“奖助贷管理——助学金管理——助学金院系审批”界面,点击申请人数,选中相应学生审核其信息准确性,如无误则在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级”、“审批结果”处进行审批。

(三)学生打印并提交个人申请表

学院、研究院对学生的助学金申请进行网络审核后,通知已审批通过的学生打印并提交个人申请表。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入“奖助贷管理——助学金管理——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界面,勾选右侧的“国家助学金”,点击右上角的“下载并打印”,从系统导出《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确认“国家助学金等级”和其他个人信息无误后,将表格打印,再交至辅导员处。

2、申请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的学生进入“奖助贷管理——助学金管理——助学金申请”界面,勾选右侧的“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点击右上角的“下载并打印”,从系统导出《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确认“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级”和其他个人信息无误后,将表格打印交至辅导员处。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需于1024日(周二)下午4点前,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助学服务中心(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102室)。

(一)《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可使用单位账号登录“学生工作系统”,进入“奖助贷管理——助学金管理——国家助学金院系审批”界面,点击申请人数,选择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点击右上角“导出”,即可导出该表,核对无误后,将电子版发至助学邮箱zhuxue@cufe.edu.cn,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助学服务中心。

(二)《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受助学生汇总表》。

可使用单位账号登录“学生工作系统”,进入“奖助贷管理——助学金管理——助学金院系审批”界面,点击申请人数,选择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点击右上角“导出”,即可导出该表,核对无误后,将电子版发至助学邮箱zhuxue@cufe.edu.cn,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助学服务中心。

(三)《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

由学生提交纸质版,学院、研究院审核无误后,填写“学院(含研究院)评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网上申请和纸质版申请需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请各单位按时完成学生的网络申请审核,并保证结果真实准确。国家助学金和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关系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为了早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请各单位及时安排有关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方案

 

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

  20171016

版权所有: 中央财经大学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