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发布了《关于实施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7〕41号,附件1),选派辅导员骨干作为国内访问学者赴部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进行访学研修。为了做好我校辅导员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原则上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四)近3年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思想政治工作类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过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类研究课题或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或出版过高水平专著并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省级、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及全国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选手优先录取。
二、实施流程
(一)接受单位及接受人数
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接受单位为部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具体接受数量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
1.凡是有申报意愿、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须填写《中央财经大学高等学校辅导员访问学者推荐申报表》(附件3),经过学院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本科生辅导员在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下午4:00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发展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102室,沙河校区丁香园4号楼213室),电子版发送至xuefaban@cufe.edu.cn;研究生辅导员在上述时间之前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410),电子版发送至yjsgl@cufe.edu.cn;
2.学校将组织统一评审,择优推荐1名辅导员申报教育部思政司的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
3.接受基地、研究中心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选拔,确定接受名单并下发接受通知;
4.入选辅导员访问学者在履行完校内各项请假手续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接受基地或研究中心报到。
三、管理要求
(一)访学期间,辅导员访问学者要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加科研活动。访学期满,原则上要做一场不少于2小时的专场学术报告,至少提交一篇由导师签署意见的达到公开发表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辅导员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属辅导员本人和接受单位共有;
(二)学校将与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同时把辅导员访问学者纳入教师进修总体规划,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三)辅导员访问学者研修期间人事关系仍在在学校,期满后回学校工作,研修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职务评聘等原则上不受影响,研修情况和成果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接受基地、研究中心对辅导员访问学者的管理要求详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实施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
联 系 人:
本科生辅导员 刘 婷 魏静怡 电话:61776663
研究生辅导员 董 帅 电话:62288349
附件:1.《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实施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7〕41号)
2.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接受单位名单
3.中央财经大学高等学校辅导员访问学者推荐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