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送2018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8年03月23日  作者: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经与中国银行北京皂君庙支行商定,我校将于2018年4-5月为毕业生办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18年毕业的、拟毕业前提前偿还贷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一)提前还款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下同)提出申请,填写《中央财经大学2018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以下简称《采集表》),并将《采集表》电子版交由学院统计、汇总。

  (二)提前还款的毕业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2018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意向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并将《统计表》电子版交由学院统计、汇总。

  三、时间安排

  3月27日(周二)上午10点前,各学院将本单位汇总的《采集表》、《统计表》电子版以“XX学院2018届毕业生提前还款信息”形式命名,发送至助学服务中心邮箱zhuxue@cufe.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

  四、提前还款方式

  (一)线上还款

  选择线上提前还款的毕业生需在办理还款手续前到附近的中国银行网点开通带口令牌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并于4月1日或5月1日(除了这两天其他时间还款需自行支付产生利息)在线上操作提前还款,还款时请注意将网上银行的贷款管理—提前还款中贷出的几个账号全部结清。

  (二)线下还款

  选择线下提前还款的毕业生根据与中国银行皂君庙支行单独约定的时间(4月2日—5月18日的工作日),到中国银行皂君庙支行分别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学生去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贷款合同、已存款的中国银行卡。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在毕业前提前还款,只用归还本金而不用承担贷款利息。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后续不需再办理还款确认和展期手续。

  (二)请各学院督促学生认真填写《采集表》、《统计表》,保证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三)按照文件和贷款合同规定,毕业生离校前应该履行还款、还款确认义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

  

  附件:

  1.《中央财经大学2018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基本信息采集表》

  2.《中央财经大学2018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意向统计表》

  

  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3日

版权所有: 中央财经大学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