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教师的协同育人作用,推进“三全育人”工作开展,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学校修订了《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经第六届党委第232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发挥教师的协同育人作用,促进本科生班主任(以下简称班主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队伍是学校育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在思想教育、价值引领、学风建设、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 同向同行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 每个本科生自然班均需配备一名班主任,此外,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项 工作班主任,兼职从事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业发展指导、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四条 班主任应坚持德育为先,主动了解学生、贴近学生, 主动参与育人过程,关心学生成长发展,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章 选聘与配备
第五条 班主任选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组织实施。
第六条 班主任实行学年聘任制。学院每学年初申报班主任、专项工作班主任岗位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选聘,确定拟聘人员并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组织审定并予以聘任。
第七条 班主任优先从本单位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正式在岗专任教师或师资博士后中选聘,如确有需要也可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者学科相近的其它学院选聘;专项工作班主任由党政管理干部、离退休教师等担任。
第八条 选聘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热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乐于奉 献;原则上班主任还应具备所带班级学生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或专项工作相关学科背景和工作经历。
第九条 同一老师可同时担任多个自然班的班主任,但所带学生总数原则上应不超过 100 人;专项工作班主任每学年按需设岗,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管理,按照学院实际需求进行配备。
第三章 职责与要求
第十条 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一)价值引领。密切关注学生思想状况,与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等充分沟通;在学习和发展等方面为学生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的同向同行。
(二)学风建设。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通过个体访谈、班级活动等,掌握班级学生的学风状况、学业情况、发展需求和存在问题等;通过学业发展主题班会、团体辅导、学术活动等, 帮助所带班级树立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营造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互帮互助的浓厚学习氛围,激发学习兴趣、学习热情和学习动力,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三)学业指导。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各个成长发展阶段, 提供学业进步、学术创新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指导与帮助;开展学业适应教育,介绍专业学科背景、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体系和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等;开展学业困难帮扶,为少数民族学生、学业基础欠佳学生等学生提供精准辅导,制订学习帮扶计划,并进行学业情况跟踪和督促;开展学术科研创新教育,为学习潜能较好、专业发展较快和学术能力突出的学生提供科研能力拓展、学术学业创新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一条 专项工作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根据岗位需求设置,充分运用专业背景、能力专长和人生经历等,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生涯规划、文化建设、实习实践、社团建设等方面的专题指导和专项辅导;为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等学生群体提供深入、系统、精准的指导帮扶。
第四章 支持与发展
第十二条 学校创造条件,组织班主任参加交流研讨、学习走访等活动,为其提供岗前培训和专业技能提升学习等保障支持。各学院、各部门也应为班主任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和工作交流,并在政策和待遇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第十三条 因工作的特殊性,学校为班主任发放一定的工作绩效。带班班主任按照不低于每生每月 1 元的标准设立岗位绩效,具体发放额度根据工作实效、考核结果等核定。专项工作班主任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工作绩效。
学年考核合格的带班班主任,可减免 15%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四条 班主任实行以学院为主、校院两级的管理体制, 学院具体负责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学校负责统筹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十五条 班主任工作实行学年考核制,含中期考核和学年考核。专项工作班主任考核参考带班班主任考核进行。
班主任考核由学院组织实施,以岗位职责为基本要求,同时注重工作过程记录、职责落实情况和育人成效等方面的考察;学院需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学校每年以学生随机抽样测评的方式对学院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专项工作班主任考核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对工作成效、学生反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班主任学年考核结果与职务聘任、奖惩等挂钩。
第十六条 学校定期组织班主任评优工作,对获奖者统一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暂行办法》(校发〔2007〕34 号)同时废止。